EPRS / WEEE 2024

優化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 【範本TREE-9】

YOUNG VISION (HK) LIMITED

除舊服務條款

1.銷售商責任 凡顧客向本公司購買《產品環保責任條例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,本公 司須按消費者要求,並根據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方案,安排免費移走與所 購買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舊受管制電器。
2.除舊地點 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。
3.選取期限 (a) 顧客可於購貨時簽署「除舊服務選取紀錄」即可;或
(b) 於交易後3日內致電 (852) 24072332 向本公司提出要求,逾期作放棄除 舊服務處理。
4.除舊服務時間 (a) 一般情況下,於訂立合約並收到顧客的要三個工作天後就能提供上門 除舊服務。
(b) 在顧客指定的日期,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。
(c)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
5.注意事項 (a)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 移走,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,稍後才移走,顧客可與職員安排。
(b) 舊件一經收取,恕不退回。
(c) 舊件必須獨立放置,脫離任何裝置、連接系統、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。
(d)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(例如:有餿汁殘渣、蟑螂、螞蟻),工作人 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,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。
(e)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,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內 致電通知本公司。
(f)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 /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除舊服務將會 暫停,並另作安排。
(g) 於約定的除舊時間,因交通或天氣情況,或其他因素影響有所延誤、 暫停或改期,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。
(h) 顧客、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,本公司將會遵守《個人 資料(私隱)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486章)處理
(i)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。

 

TREE-9 (06/2024)